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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40年來離子式煙霧探測器的騙局-給UTC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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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12 16:54:30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blackdog 於 2012-10-12 17:27 編輯

我相信絕大部份生產離子式煙霧探測器的製造商同時也生產光電式煙霧探測器,所以對於銷售離子式或光電式探測器對製造商來說並沒有什麼影響。只是,製造商有必要對這兩種探測器適用的場所做明顯的提示,免得顧客以為反正已經裝了煙霧探測器就高枕無憂了。

對於家庭或一般商店等用的獨立式煙霧探測器,如果只會用一種探測器,那應該優先使用光電式煙霧探測器,畢竟在這種場所大部份的火災是屬於燜燒(smoudering)類型的,對這種火災光電式探測器效果較好,在公開信當中提到的Rossen Reports影片中做的比對測試結果來看,光電式在第21分鐘時報警了,而離子式要比光電式晚16分鐘才報警,這時候火災已經不是在燜燒階段了,而是馬上要進入火焰燃燒階段,而火災一旦進入火焰燃燒階段火勢發展就變得非常猛烈,因此對燜燒型的火災而言,離子式探測器能夠提供的火災反應時間明顯不夠。火災發現的越晚,傷亡跟損失自然越慘重。對於發生悲劇的家庭來說裝了煙霧探測器還因火災而產生嚴重傷亡的結果,自然是情何以堪、無法接受了。

官方機構對此的回覆是建議同時裝設這2種探測器,不過哪有幾個顧客會在家裡或店裡面同時裝2種不同的煙霧探測器呢。這種建議有跟沒有一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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