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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會造成人命傷亡的主因是未裝置警報器,發現火災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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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1 00:47:0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我一直不喜歡用火災次數、死亡人數的降低,作為消防績效的指標。消防工作是否真的有成效,不能單從一些數字來判斷,為了找出事實真相,今天花了將近7個小時,將這幾年死亡人數最多的101年死亡火災一一檢視,發現101年142人死亡,扣除車輛、整地(101年很特殊,有4位因為整地罹難)、自焚後,還有109位在建築物中罹難。
在這些罹難者中,行動不便、智障、聽障共有42位,身體機能正常,卻因飲酒失去行動能力而罹難者有11位,這些罹難者如果是獨居者,多數在消防隊救出時,身體均已燒焦,將這些帳算在消防隊的績效上,實在是值得商榷。
而在我分析的資料中,發現109位罹難的建築物中,只有3件有火災警報設備,其中2件是大樓,依法就必須設置,唯一自設是在苗栗縣,家中裝有苗栗縣消防局配發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但裝在一樓,火災發生在二樓。換言之,國內會造成人命傷亡的主因是未裝置警報器,發現火災太晚。
那其他2件裝有火警探測器,應該可以及早發現火災,又為何會造成死亡?其中一件火警警報器是故障,一件正常,兩件都發生在白天(一件上午,10點,一見下午5點),所以警報器影響比較不大。而在這兩件大樓火災中,起火戶得知火災時都先滅火,結果都滅不掉,就打開大門逃生,造成煙熱上竄,而樓上住戶得知火災時,開門向上逃生,最後罹難。也就是說國內很多火災罹難者是應變觀念錯誤所致。
談到應變錯誤,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身體機能正常,選擇先滅火者有16件,共造成18人死亡,其中自己因企圖滅火而罹難者有7位。很多人消防宣導很喜歡教滅火, 透過上述的數據,應該開始想想防火宣導不斷強調滅火,對嗎?
在這些罹難者,又有11人死在浴室,因為要去拿濕毛巾或拿水滅火。不知道大家看到這些真實的數據,心中作何感想,真的還要相信那些「不能往下跑就往上跑」、「火災時要躲浴室」、「火災時要摀濕毛巾」、「火災時要先滅火」的說法嗎?歷年的火災案例不斷告訴我們國內火災傷亡,除了行動力的問題外,知識力不足,觀念錯誤也是主因,請大家珍惜自己生命,不要再聽信不合時宜的消防觀念。


出自林金宏的消防天地https://www.facebook.com/pages/% ... c_location=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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