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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黑色的狗 於 2012-9-2 22:26 編輯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從10幾年前經歷過華邦、聯瑞、天下電子等半導體廠無塵室大火之後,極早期偵煙系統在無塵室如果還沒有被列入消防必需設備的話,那消防主管機關顯然是失職的。從火災探測的角度來說,裝設高靈敏度偵煙探測器在無塵室回風路徑上才是有效的做法,這點在國外相關規範譬如NFPA318 Protection of Cleanrooms也說的很清楚。
在台灣,極早期偵煙探測器並非消防產品,要在無塵室使用極早期產品來替代傳統的偵煙探測器還得向消防署提出專案送審。所以我覺得很奇怪,是不是反過來說在無塵室只要有裝傳統偵煙探測器就可以通過消防驗收了?如果是的話,那就是說從現行消防法規的角度來看,無塵室的火災探測是有非常大的漏洞的,消防主管機關並不會要求無塵室要有一種有效的火災探測方式就可以通過消防驗收開始營運了。
現在因為半導體或面板廠的投資巨大,因此一般保險公司會要求無塵室內要裝設極早期偵煙預警系統,但是保險公司歸保險公司,消防法規總要跟的上時代吧,就算消防法規修改曠日費時,也可以用個行政命令來補強吧,如果連行政命令都沒有,那是什麼情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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